城西水韭园村征地又有重大进展!10月25日下午,城西举行水韭园村征地收容补偿金协定签下开启典礼,共计9毕家(居)民签定了《东莞市城西市中区水韭园村商业性机构物业管理征地收容补偿金协定》,这也意味著正式掀开了水韭园村征地收容全面性签下的大幕。
签下当晚
10月25日下午,城西市中区与9毕家(居)民签定了《东莞市城西市中区水韭园村商业性机构物业管理征地收容补偿金协定》。前去参加签下的9位村(居)民则表示,十分愿支持征地组织工作,认为可以明显改善定居环境、提高生活水准,同时,也对收容房建设迁建则表示十分令人满意。
签下当晚
村中挂着“挥别昨日石湖貌,侧记今晚中央商务区”的条幅
水韭园村征地收容房位于东莞CBD东侧(涵括在11月5日即将杀青的序号2019WG044城西楼盘中),隔长青路与保利地产翠湖云峰相接。夏水韭园村征地收容采取先征地后收容的商业性模式,按照城西楼盘Kozhikode相关要求,居民有望在五年半后领到收容房。序号2019WG044的城西楼盘,最低限售超45亿,面积为108533.41万平方米,共计容占地面积为395150.79万平方米,分为A、B、C、D、E、F、G、H区等七个模块。
收容房地区
其中 C、 D、H区用于水韭园石湖征地收容(征地收容工程项目计容占地面积为187577.676 万平方米),征地收容工程项目投入使用的写字楼、商业性物业管理按占地面积计算限量发行最低产品销售总价均不低于8000元/万平方米(吕普县房),产权停车位限量发行最低产品销售总价不低于8万元/个。
图源:莞事微聊
当前,水韭园村的征地收容组织工作进入了征地收容全面性签下的根本性阶段,而下一步棋,需要对征地收容拆迁组织工作进行再调动再布署。
【收容房置换标准】
1.三层及以内置换标准:第一层现状占地面积按1:1.5的比例置换,第二、三层现状占地面积按1:0.75的比例置换;以上述方式计算如三层及以内的置换面积少于三层及以内全部现状占地面积,则按现状占地面积1:1的比例置换。
2.三层以上置换标准:以单栋建筑一至三层现状占地面积平均值的一半作为第四层置换面积上限,该栋房屋第四层现状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第四层置换面积上限的部分,按1:1的比例置换。超出第四层置换面积上限的部分以及第五、六层现状占地面积只作货币补偿金。
3.夹层占地面积置换标准:三层及以内高度不小于2.2米的夹层占地面积按1:1的比例置换,三层以上的夹层只作货币补偿金。高度小于2.2米的夹层只作货币补偿金。
4.空宅基地及庭院地置换标准:空宅基地及庭院地按现状面积1:1的比例置换。
5.收容房置换面积上限:同一权益人有多宗宅基地及房屋物业管理的,按各宗用地独立计算并累加总置换面积;共计产权房屋按所有权益人书面约定的分配比例分别计算并累加至各自的置换面积。权益人所属家庭户累计置换面积超出600万平方米的部分只作货币补偿金,不作收容房置换。
6.收容房置换及增购标准:权益人所属家庭户可选择占地面积合计不超过置换面积的一套或多套收容房进行置换,未作2置换的置换面积按 15,000元/万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货币补偿金。权益人所属家庭户有权按15,000 元/万平方米的标准购买不超过10万平方米的面积指标,用以置换收容房。若权益人所属家庭户的置 换面积合计不足以置换一套最小户型收容房,权益人所属家庭户有权按15,000元/万平方米的标准购买面积指标以置换一套最小户型收容房。
7.产权停车位置换标准:权益人所属家庭户在收容房置换面积上限内可按 10万平方米置换面积置换一个产权停车位,原则上每100万平方米收容房面积只能安排1个产权停车位。若权益人所属家庭户只置换一套小于100万平方米的收容房,可置换一个产权停车位。
8.收容房分配:收容房分配将采取抽签的形式,具体细则将制定《收容房分配办法》另行规定。
9.收容房交付标准:城西市中区办事处提供东莞国际中央商务区规划范围内的商品房作为收容房,交付标准为吕普县,户型面积含公摊面积。
10.增购款项支付:需增购收容房占地面积指标的,增购款项须在收容房交付之前付清,操作细则另行规定。
购买东莞的小产权房到底好不好11.其他规定:未在收容房置换标准规定内的工程项目不作收容房置换。
【货币补偿金标准】
1.超出三层半占地面积的货币补偿金标准:参照东莞市房屋征收的相关政策规定,按3,000元/万平方米标准补偿金,不作收容房置换。在城西市中区办事处公告规定时限内签定《征地收容补 偿协定》和《征地物业管理移交确认书》的权益人可获得额外奖补。
2.未作置换的置换面积货币补偿金标准:未作置换的置换面积按15,000 元/万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货币补偿金。
3.装修补偿金标准 (1)现有房屋装修补偿金按各楼层实际装修情况分层核算, 计算基数均为该层的占地面积。(2)建筑装修共分为如下等级(含水电安装):
东莞长安拆小产权房4.临时性建筑及附属物补偿金标准:对临时性建筑及附属物只作货币补偿金,工程项目及标准详见下表(不在下表列示范围内的临时性建筑及附属物,不予补偿金):
5.空宅基地基础补偿金标准:已做基础但未建主体的宅基地, 基础按800 元/万平方米补偿金,空宅基地按相关标准补偿金。
6.未利用地补偿金标准:经确认的未利用地只作货币补偿金, 补偿金标准为3000元/万平方米。
7.搬家费标准:按单栋房屋现状占地面积计算,单栋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按20,000元/栋补偿金搬家费,单栋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按30,000元/栋补偿金搬家费。出租房屋的清退由权益人自行处理。涉及多名权益人共计的房屋, 按共计权益人的书面约定进行分配。
8.青苗补偿金标准:按城西市中区办事处现行的标准进行补偿金。
9.货币补偿金的支付:权益人与城西街道办事处签定《征地 收容补偿金协定》后,城西市中区办事处于协定签定之日起10个组织工作日内向权益人支付上述各项货币补偿金(过渡收容补偿金除外)总额的80%,剩余 20%于权益人与城西市中区办事处签定《征地 物业管理移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组织工作日内支付。
【过渡收容】
1、征地收容商业性模式:水韭园村征地收容采取先征地后收容的模式。
2、过渡收容补偿金、商铺租金补偿金:过渡收容补偿金自权益人移交房屋并签定《征地物业管理移交确认书》之日起开始,直至权益人被通知收容房交付之日起3个月结束。过渡收容补偿金金额以权益人在《征地收容补偿金协定》中确认的置换收容房面积计算,补偿金标准为30元/万平方米·月。其中,现状用于商铺的房屋,凭2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及缴税凭证并经西平社区及城西市中区办事处认定后,按其首层实际经营面积以15元/万平方米·月的标准进行额外的商铺租金补偿金。
3、过渡收容补偿金的支付:每半年统一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6月30日与12月31日前。过渡收容补偿金的第一次支付时间为权益人签定被征地房屋的《征地物业管理移交确认书》之日起20个组织工作日内,支付金额按交房日期到下一次统一支付的日期剩余的天数加下一支付周期的天数计算。
【奖励】
签下奖励:在城西市中区办事处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征地收容补偿金协定》签下的权益人所属家庭户可获得20,000元/宗地的签下奖励。单宗地的范围由城西市中区办事处予以认定,并由权益人签字确认。
签下额外奖补:在城西市中区办事处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征地收容补偿金协定》签下的权益人所属家庭户所有房屋超出三层半占地面积的可获得4,000元/万平方米的额外奖补。
物业管理移交奖励:签下后在城西市中区办事处公告规定的时限内签定《征地物业管理移交确认书》并交出相应物业管理的权益人所属家庭户可获得10,000元/宗地的物业管理移交奖励。单宗地的认定与签下奖励相同。
物业管理移交额外奖补:签下后在城西市中区办事处公告规定的时限内签定《征地物业管理移交确认书》并交出相应物业管理的权益人所属家庭户所有房屋超出三层半占地面积的可获得3,000元/万平方米的额外奖补。
奖励的支付:上述奖励与货币补偿金同步支付。
【履约承诺】
1、对于先签下的权益人,城西市中区办事处承诺其补偿金权益不低于后续签下权益人的权益。
2、自完成《征地收容补偿金协定》签下的权益人人数占总权益人数的比例达到90%且完成签下的被征地房屋数量占总房屋数量的比例达到90%起3年半时间内,若城西市中区办事处未能向权益人交付收容房,城西市中区办事处承诺按照权益人签定《征地收容补偿金协定》时确定的收容房面积为权益人在东莞国际中央商务区周边购买同等面积的商品房;或按届时东莞市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国际中央商务区周边商品房平均市场价格向权益人进行货币补偿金。
部分来源:东莞时间网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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