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工程建设局发布《相关江门市东实旗盛第1期departments房工程项目或非认购计划的报告书》,江门市东实旗盛第一期总计354套departments房开始或非认购。
购房人可按房产单价的50%,筹资买回50%产权,departments房产品销售销售价格无法低于34970元/万平方米。概要如下表所示:
工程项目设计图
相关江门市东实旗盛第1期departments房工程项目定向认购计划的报告书
(东实旗盛长廊1号楼、4号楼)
根据《东莞市departments房(总计产权住房)工程建设和重新分配试点工作计划》、《东莞市departments房营运管理工作细则》,现推售东实旗盛长廊工程项目1号楼、4号楼总计354套departments房,现将赎回认购相关事宜报告书如下表所示: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东实旗盛长廊工程项目(以下全称“工程项目”)位于东莞市江门市新洲街道社区富
二、产品零售价格和总计交易额比率
(一)产权份额比率。
承租人产权交易额比率为50%,关联方政府机构产权交易额比率为50%。其中,关联方产权交易额由东莞市东实旗力departments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管理工作。
(二)单套产品零售价格。
工程项目地籍为departments房(总计产权住房)工程项目,相关工程建设及产品销售等要求,按《东莞市departments房(总计产权住房)工程建设和重新分配试点工作计划》继续执行。departments房(总计产权住房)产品销售时,承租人按单价的 50%筹资买回50%产权(产品销售销售价格无法低于34970元/万平方米,紧密结合房屋层楼、朝著等因素确定,上下浮动比率不超过10%。),另50%产权由政府选定关联方政府机构所持。参见附带2。
三、赎回第一类
1.有直系亲属或协力日常生活家庭成员。赎回人及其直系亲属、协力日常生活家庭成员在东莞市均无Chhatarpur产权住房,且赎回前3年外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迁移注册登记历史记录(贫困户安家房没有办理产权注册登记但已存档曼基夫房造册的,或经核准正在实施工程建设的,应统计数据为Chhatarpur产权住房)。
2.具备东莞户口的,在莞总计交纳医疗保险满3年;不具备东莞户口的,在莞总计交纳医疗保险满5年。
3.与东莞市江门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并逐月交纳医疗保险满1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医疗保险交纳单位须一致)。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5.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一是当前工作单位(产品销售第一类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交纳医疗保险满1年,当前工作单位及此前工作单位均符合本项条件的,医疗保险交纳时限可总计计算)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倍增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市级百强创新企业、市级瞪羚企业(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或单项冠军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企业(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由市住房和城乡工程建设局认定)等市委、市政府明确扶持或奖励的企业。二是获得以下荣誉之一: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发明人(以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公开注册登记在案的前三发明人为准)(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局认定),东莞市技术能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东莞市职工技术标兵(由市总工会认定),东莞市级或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广东省级或以上职能部门颁发的奖项。
赎回条件涉及对年龄、婚姻、户口、基本医疗保险缴交、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认购报告书发布之日起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的,应在办理departments房网签前腾退所租住房屋或停止发放(申领)住房租金补贴。
四、赎回认购工作安排
(一)发布报告书(2022年10月18日)
(二)网络赎回(2022年10月19日-10月21日)
审核系统图标进入,如下表所示图:
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户口、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并作出承诺。
(三)摇号排序(2022年10月22日)
网络赎回截止后,对成功注册登记的赎回人进行公证摇号(抽签)确定次序。
摇号时间:
2022年10月22日下午3:30
摇号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江门市金龙路5号广发鸿枫大厦7楼(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需要变更摇号地点的,另行通知)
(四)摇号结果公示(2022年10月22日-10月26日)
(五)资格审核(2022年10月23日-10月27日)
(六)
一次公测:下午16:00后公测;
二次公测:晚上19:30后公测;
注册:上午9点进入系统,进行签到;
等候区:签到成功后进入等候区,收藏意向房号。
(七)购房确认(2022年10月30日-11月01日)
五、相关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本批departments房产品销售方式为预售,具体交付使用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
施工中的东实旗盛长廊。
六、其他供后管理工作的规定
(一)规范住房使用。承租人应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交纳按照整套departments房全部产权建筑面积计算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工作服务费用,并享受相应权利。不得擅自出租转借、长期闲置、改变用途、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和质量安全。
(二)规范产权转让。承租人所持的departments房继续执行普通商品住房的限售政策。承租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达到限售年限的,允许一次性转让其所所持的全部产权交易额。承租人可按双方协商自愿原则转让给政府选定关联方政府机构或其他符合产品销售第一类基本条件的人员。(参见《东莞市departments房(总计产权住房)工程建设和重新分配试点工作计划》和《东莞市departments房营运管理工作细则》)
(三)规范产权抵押。除买回该departments房个人产权交易额及买回关联方政府机构产权交易额申请购房贷款抵押注册登记外,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departments房设立抵押权及居住权。
(四)规范完全产权获得。承租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政府选定关联方政府机构所持产权交易额可进行产品销售,承租人可以通过买回关联方政府机构产权交易额取得完全产权后,即成为市场化商品住房。
(五)规范退出机制。承租人、直系亲属及协力日常生活家庭成员在莞买回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农房)、报建宅基地自建房前,需退出总计产权住房或取得完全产权。
附带:
1.东实旗盛长廊工程项目情况表
2.产品零售价格一览表
3.东实旗盛长廊工程项目资料
4.东莞总计产权住房赎回表
5.东实旗盛长廊工程项目公证摇号流程及规则
【记者】吴擒虎
【作者】 吴擒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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