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技城土地征收范围(重磅!松山湖新政!科研用房可分割出让了!)

小产权房网    2023-08-04    42

天前最终两个休息日,石岩备受瞩目产业经济政策文档下发。

那时(1月20日)上午,据石岩党工委官方网站重要信息,正式发布“有关下发《有关提高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科学研究媒介综合性经济效益的纲要(全面实施)》或其有关要领的通告”。

经济政策主要就著眼存量资产和提高原有科学研究媒介借助经济效益

经济政策适用于第一类为: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覆盖范围内科学研究工业用地(C65)已顺利完成农地卖地有关手续,司法机关顺利完成合作开发工程建设并启用,且规范化采用、营运的科学研究媒介

当中主要就包括:《有关提高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科学研究媒介综合性经济效益的纲要(全面实施)》《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科学研究媒介产业用房拆分受让要领 (全面实施)》《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科学研究媒介减少基础工程建设用房要领(全面实施)》四份文档。

部份重点项目文本如下表所示:

1、容许具备条件的科学研究载体产业用房展开拆分受让

可拆分受让产业用房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宗地计容总建筑面积的49%,并需对受让方和受让方展开资格界定。产业用房自顺利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之日起10年内(含10年)不得再次受让。另外,对科学研究媒介拆分受让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得高于市场评估价。此外,基础工程建设用房不得拆分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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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石岩高新区科学研究工业用地拆分受让暂无明确的经济政策支撑。

2、完善基础工程建设用房比例

容许科学研究媒介通过办理变更有关手续完善基础工程建设功能,基础工程建设用房可兼容员工宿舍、食堂、文体设施、教育培训、会议展览、小型商业等。基础工程建设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当中,员工宿舍、食堂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此前,2016年以前科学研究工业用地项目根据有关经济政策不容许配建基础工程建设设施用房。且科学研究工业用地可兼容的基础工程建设类型仅主要就包括员工宿舍、食堂,基础工程建设比例上限为15%。此前经济政策有关科学研究基础工程建设的类型、比例限制大、适用于性低,已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亟需展开完善。

3、支持拓展产业功能

容许科学研究媒介从单一研发办公功能转向兼容中试、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小型生产等多样化功能

同时,拆分卖地、减少基础工程建设用房的详细操作流程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份有关经济政策文档及官方解读如下表所示:

官方经济政策解读

《有关提高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科学研究媒介综合性经济效益的纲要(全面实施)》或其有关要领的经济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科技创新动能,切实以高品质空间吸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促进东莞石岩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开发区(以下简称“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产业空间拓展机制,探索科学研究工业用地复合借助,进一步提高科学研究媒介综合性经济效益,结合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实际,我委制定了《有关提高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科学研究媒介综合性经济效益的纲要(全面实施)》(以下简称《纲要》)及《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科学研究媒介减少基础工程建设用房要领(全面实施)》(以下简称《基础工程建设要领》)、《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科学研究媒介产业用房拆分受让要领(全面实施)》(以下简称《受让要领》),现对该经济政策向公众展开有关解读:一、经济政策制定的背景和目的目前,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科学研究媒介营运现状主要就如下表所示:

一是园区科学研究工业用地大部份已卖地已建成,科学研究载体基础工程建设设施缺乏。2016年以前科学研究工业用地项目根据市里有关经济政策不容许配建基础工程建设设施用房,但园区大部份科学研究媒介都是2016天前取得工业用地的,园区科学研究媒介基本没有工程建设基础工程建设设施。

二是既有科学研究工业用地基础工程建设经济政策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亟需完善有关经济政策东莞长安咸西小产权房售价。根据《东莞市科学研究工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6〕109号)、《东莞松山湖产业工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石岩发〔2021〕16号),科学研究工业用地可兼容的基础工程建设类型仅主要就包括员工宿舍、食堂,基础工程建设比例上限为15%。既有经济政策有关科学研究基础工程建设的类型、比例限制大、适用于性低,已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亟需展开完善。

三是已供科学研究工业用地无法拆分,亟需完善产权拆分管理经济政策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科学研究工业用地拆分受让目前暂无明确的经济政策支撑

本经济政策主要就著眼存量资产和提高原有科学研究媒介借助经济效东莞那里有小产权房花园小区售益。通过产业用房适度的受让流通,实现产业空间供给与优质企业用房需求的匹配。同时,为进一步满足园区科学研究企业和员工的实际基础工程建设需求,提高对目标企业和人才的吸引力,促进科学研究媒介存量资产借助,需要改革科学研究媒介管理,完善石岩覆盖范围内科学研究媒介基础工程建设设施和拆分受让政策。

二、经济政策制定的主要就依据

本经济政策主要就根据《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重要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工程建设部 商务部有关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广东省产业工业用地经济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粤自然资函〔2019〕1963号)、《东莞石岩产业工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石岩发〔2021〕16号)等经济政策文档为依据,同时参考了《廊坊合作开发区有关支持科技产业发展促进科学研究工业用地活化借助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廊开改革发〔2021〕1号)、《南京有关工业科学研究工业用地供应管理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宁国土规〔2014〕3号)、《有关加强上海市产业工业用地卖地管理的若干规定》(沪规划资源规〔2021〕6号)等经济政策条款,结合我市和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实际情况来制定本经济政策。

三、主要就条款

(一)《纲要》主要就条款

《纲要》共分为四部份:主要就主要就包括总体要求、适用于第一类、改革措施、保障措施。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促进科技创新企业、人才、技术集聚为目标,以构建企业总部、企业研发、科技服务等功能为重点项目,主动适应经济产业发展新形势,加快推进经济政策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创新,不断提高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科学研究媒介综合性承载力及单位面积经济效益。

适用于第一类:指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覆盖范围内科学研究工业用地(C65)已顺利完成卖地有关手续,司法机关顺利完成合作开发工程建设并启用,且规范化采用、营运的科学研究媒介。

改革措施主要就主要就包括:

1.支持拓展产业功能。

容许科学研究媒介从单一研发办公功能转向兼容中试、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小型生产等多样化功能。

2.支持完善基础工程建设功能。

容许科学研究媒介通过办理变更有关手续完善基础工程建设功能,基础工程建设用房可兼容员工宿舍、食堂、文体设施、教育培训、会议展览、小型商业等。基础工程建设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当中,员工宿舍、食堂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3.容许有条件拆分受让。

容许具备条件的科学研究媒介产业用房展开拆分受让(基础工程建设用房不得拆分受让)。可拆分受让产业用房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宗地计容总建筑面积的49%,并需对受让方和受让方展开资格界定。产业用房自顺利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之日起10年内(含10年)不得再次受让。另外,对科学研究媒介拆分受让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得高于市场评估价。

4.支持司法机关完善有关手续。

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各职能部门协助完善和办理有关有关手续。

5.鼓励以商引商。

对招商成效显著的科学研究媒介,给予适当的奖励。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履约监管;三是制定有关要领。

经济政策有效期:经济政策颁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受让要领》主要就条款

总则:主要就包括科学研究媒介适用于条件、拆分比例(可拆分受让产业用房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宗地计容总建筑面积的49%,产业用房优先按幢、层拆分,单层较大的原则以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为最小拆分单元)、补地价方式(补缴的卖地价款为剩余年期下可拆分科学研究工业用地市场价格扣减剩余年期下原不可拆分科学研究工业用地市场价格的差额)、受让方和受让方条件、最高限价等规定。

操作流程:明确了科学研究媒介从拆分卖地到企业受让的整个办理流程,具体如下表所示:

1.由科学研究媒介业主将有关材料向石岩产业部门提出申请;

2.产业部门对材料展开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给石岩科学研究媒介经济效益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报石岩党工委审定;

3.石岩党工委出具批复意见;

4.科学研究媒介业主(受让方)与石岩党工委签订监管协议,受让方与石岩党工委签订投资协议;

5.科学研究媒介业主向石岩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有关手续,与石岩党工委签订卖地合同变更协议并补缴卖地价款,按程序申请办理工程建设工业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和规划条件核实等有关手续;

6.科学研究媒介业主参照商品房现售备案程序,向市住建部门申报现售备案证;

7.石岩产业部门对受让方展开考核,具备条件的党工委出具达标核验意见;

8.科学研究媒介业主向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工程建设工业用地采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受让方和受让方申请办理可拆分受让产业用房的转移登记。

监督管理:明确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做好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附则:明确了本要领的解释工作由石岩党工委负责,且明确本规程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基础工程建设要领》主要就条款

总则:主要就包括科学研究媒介适用于条件、基础工程建设用房占总计容面积比例(基础工程建设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当中,员工宿舍、食堂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补地价方式(补缴卖地价款根据最新的《国有建工程建设工业用地采用权卖地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化》(国土资厅发〔2018〕4号)第6.4条执行,涉及多项工业用地条件同时调整的,应分别核算各项条件调整带来的地价增减额,合并计算应补缴地价款)等规定。

操作流程:明确了科学研究媒介办理减少基础工程建设用房的流程,具体如下表所示:

1.由科学研究媒介业主将有关材料向石岩产业部门提出申请;

2.产业部门对材料展开形式审查,具备条件的项目提交给石岩科学研究媒介经济效益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报石岩党工委审定;

3.石岩党工委出具批复意见;

4.科学研究媒介业主办理变更有关手续:只减少宿舍,食堂的,向石岩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变更工程规划许可证;减少除宿舍、饭堂外其他基础工程建设用房的,向石岩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有关手续,与石岩党工委签订卖地合同变更协议并补缴卖地价款,按程序申请办理工程建设工业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和规划条件核实等有关手续;

监督管理:明确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做好基础工程建设用房的监督管理工作。

附则:明确了本要领的解释工作由石岩党工委负责,且明确本规程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有关提高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科学研究媒介综合性经济效益的纲要(全面实施)》

《石岩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科学研究媒介产业用房拆分受让要领 (全面实施)》

来源?:房姐看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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