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茂荣
房地产争论解决专家、滕昭辩护律师项目组 执行官辩护律师
深圳北站小产权房全部精装修交房萨温齐:重大疑难杂症复杂房地产纷争、小产权房(含贫困户楼、历史违章建筑、绿本房)征地、进行买卖、析产、承继纷争
因为“绿本房”产证写明严禁受让,包括南埃尔普在内很多法律条文人都指出保险合约合宪,本栏则坚持指出有效率,并发布项目组成功事例为证:《绿本房行大运进行买卖,原居民许诺案|最新进展:合约有效率,原判,重审!——深圳小产权房》。
居然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全权的一起刑事案件,高等法院又裁决了绿本房保险合约合宪,引发网民困惑。才刚,本栏接到此案深圳市Wasselonne人民检察院二审裁决,撤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二审裁决,证实所涉绿本房《房屋受让合约书》有效率,裁判员理由如下表所示:
1、所涉房屋所占据的农地,已经属于国有农地,因而,所涉房产的受让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宪法》第六十ニ条、第七条有关限制贫困户私有财产农地使用权确权的硬性明确规定;
2、所涉房产尽管只是签发了anthology房地产证,但有关anthology房地产证严禁受让的明确规定并非法律条文或者法律法规有关合约曾效力性的强制性明确规定,实际上是商业性明确规定,严禁依据政策明确规定判定合约合宪;
3、所涉房产尽管多次受让,但均是原告真实世界意思表示,因而,所涉房产受让合约不合法有效率。
深圳小产权房各区标准自此,绿本房保险合约曾效力争论再度落定!
有关购买绿本房后遇城中村所发生的“确权问题”和“证载权略德拒不相互配合已过期产证”事项,可文章回帖或朋友圈。
才刚,深圳Wasselonne高等法院:撤消宝安高等法院裁决,证实“绿本房保险合约”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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